呼伦贝尔纪监委自办首案宣判
来源:
法制日报
┆
时间:
2018-11-22 10:26:13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扎赉诺尔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史怀民受贿一案,当庭判决被告人史怀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史怀民当庭服从宣判不再上诉。
史怀民于4月23日接受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是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自办首例留置案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经查,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史怀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金条、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158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史怀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史怀民进行最后陈述之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市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旗(市、区)党员领导干部近200人,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的方式旁听庭审。(记者 颜爱勇 通讯员 郭旭峰)
.
.
.
财经快报网 http://news.17car.com.cn/